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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行政审判法官要当好“减压阀”、“守护者”

发布时间:2022-07-15 09:44:51



    近日,我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起诉当地乡政府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行政登记纠纷一案,让我收获感满满。通过该案件的审理,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实质性争议,又帮助企业解决了当下的实际困难,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这家制造农业生产工具的民营企业建厂已经十余年,曾经是纳税大户,为当地解决上百人的就业问题,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结对帮扶了30余家贫困户。然而,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导致该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向银行申请了贷款,但银行要求企业提供房地产手续进行抵押,结果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不动产登记中心以该企业所用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为由拒绝办理。眼看着企业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工人工资已经拖欠好几个月了,随时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该企业主一气之下将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当地乡政府告上法庭,要求为自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接到该案后,我首先进行了阅卷,走访企业了解其真实诉求。开庭时,与被告单位出庭的行政负责人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进行了深入沟通,力求解决企业困难,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在听了我讲述的该企业情况后,被告单位行政负责人当场答应想方设法都要帮助企业协调贷款。后来通过各方努力,企业主终于拿到银行贷款,撤回了对行政登记纠纷案件的起诉。他说:“企业出现困难后,我跑了很多趟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没想到来法院打官司竟然这么快就解决到位了,我代表全厂职工感谢法院。”

    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如何既做到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结合到本案,企业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行政机关办理不动产登记,而其真实诉求是想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如果就案办案,那么该企业可能还有很长一段诉讼之路要走,甚至诉讼期间就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因此,我觉得行政审判法官不仅要当好“官民”矛盾的“减压阀”,又必须担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守护者”!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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