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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法院四项措施确保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1-11-09 09:58:13


    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工作效率,我院采取四项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加大审判流程管理力度,对案件流程全程跟踪,提高办案效率。为了缩短案件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我院将民商事案件的审限由法律规定的6个月缩短为4个月,并安装了最新版本的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对所有案件的立案、开庭、下判、执行实行全程审限跟踪。4个月内未结案的,报院长审批。今年3月份以来,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923件,已结1763件,全部是在院定4个月内结案。

    二是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市中院对基层院的绩效考核要求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不低于60%,我院要求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均不低于65%。通过提高标准,增强了各业务庭调解工作责任心。截止10月,我院72%的民商事案件、78%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有效减少了信访案件。

    三是加大案件卷宗评查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对办案程序实行监督。我院规定所有案件办理完毕归档前均移交审管办评查,评查不仅针对卷宗质量,还涉及办理案件的全部程序。如发现卷宗中存在瑕疵,及时通知承办人补正,对经评查发现的共性和个案问题实行月通报。自4月份以来,我院共评查卷宗696起,及时纠正错误70余处,发布月通报6期。

    四是加大瑕疵案件的问责力度。凡是被上级法院发还重审的案件,由审管办逐案进行细致的评查,并撰写专题评查报告上报审委会,经审委会研究决定对办理案件中负有责任的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和主管院长进行责任倒查。按照院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目前我院已对1名法官启动问责程序。

    通过上述措施,我院案件质量明显提高,7月至9月连续3个月无改判案件,6月至9月连续4个月无发还重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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