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门口,就听到电话铃声响起。我快步进屋,拿起话筒,就听见电话里传来兴奋而又急切的声音响起“柳法官吗,虽然我们只在网上见过面,但你给我调解成功的案件,承包方在刚才已经按照协议将第一笔工程款10万元打到了我的账户上,我就想着赶快给你说一声,实在太感谢你了,我讨要了这么长时间的工程款终于在你手中解决了………”。听着话筒里感激的声音,我浑身的疲惫感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3月26日,某食品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将其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分包给某建筑公司施工。而建筑公司又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将上述工程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施工。某劳务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又与李某达成供应直螺纹套筒的加工及供应服务。在李某按照约定完成了其加工及供应服务后,某劳务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25万多元工程款长期未付清。今年5月,李某将某劳务公司及某建筑公司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均不在本地,且当时疫情比较严重,我就将案件设为网上开庭,庭审过程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我给被告公司讲明利害关系,为庭后调解做足了功课。庭审后,我又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功夫不负有心人,6月29日,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某劳务公司自愿支付原告李某工程款246938元,分两次付清;某建筑公司欠某劳务公司工程款366210元,分两次付清。为了案件能够真正调解结案,我趁热打铁,当即就让书记员再次定了网庭,通过网上庭审程序制作了民事调解协议书,从而使案件的得以顺利结案。
始于初心,成于坚守。2001年7月,我怀着对法官称号的敬仰来到原阳县法院工作。法院的工作日复一日,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气吞山河的事迹,要做的无非就是阅卷、开庭、调解、合议、撰写法律文书。但司法无小事,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需要我在平凡琐碎的工作中沉得下、耐得住,才能干得好!二十多年的坚守诠释着我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职业的热爱,我将始终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为民情怀,切实为人民群众化纠纷、解难题,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