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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调解员风采】退伍不褪色的调解能手张志强

发布时间:2022-07-28 09:52:44



   张志强,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年57岁,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作为在部队服役22年的他,转业后到法院从事调解工作已经5年多,他始终保持军人本色,尽心尽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司法调解搭建起与群众的连心桥,构筑了和谐墙。5年来,他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上千起,调解成功率达50%以上,曾荣获“新乡市优秀调解员”称号。
   合法合情调处纠纷
   2022年5月,毛某因扩大再生产与某银行签订《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由该行向毛某发放贷款10万元,毛某的妻子、儿子、儿媳为该笔借款及利息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期限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2日,合同签订后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由于个人经营原因和受疫情影响,毛某的家庭收入受到很大影响,未能按时还本付息。案件转到司法调解中心后,张志强考虑若要求毛某一下子全部还款到位,将给毛某家庭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难。于是张志强与该行代理人就毛某的还款能力进行了分析,最终在不影响该行利益的基础上达成了毛某分20个月还本付息的协议,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既维护了银行的利益,又照顾到了毛某的生产生活。
   助企纾困解难
   2020年9月,司法调解中心接到新乡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虽然涉案金额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都是小微企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张志强并没有因为涉案金额小而忽视该案,而是急企业之所急,第二天即约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通过组织双方当面重新对帐与计算,确定了具体的涉案金额后,以聊天形式了解双方合作的过程,引导双方展望再次合作的可能......,一番聊天下来,张志强未过多参与,双方即达成了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原告本以为会经历一场拉锯式的诉讼之争,却未曾想到在张志强的引导下,此案从请求调解到拿到民事裁定书,前后只有5天时间,原告称之为“原阳速度”。
   利用调解平台方便群众
   成都某公司与河南某公司因服务合同纠纷闹到法院,正值新冠肺炎猖獗之时,加上当事双方皆非原阳本地公司,不方便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员张志强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双方建立了联系,希望通过调解解决该案。经了解,该案数额双方无争议,只是被告方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服务费。经多次做双方工作,2022年1月24日双方达成了被告于202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该笔服务费的协议。自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后,张志强通过该平台调解案件的比例超过了60%,方便了当事人,也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
   耐心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春节前,因长年积怨,某村一户村民将另一户村民门口出路封堵,造成矛盾激化。该案曾多次经村委、乡政府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双方均扬言要到省市县信访。按正常程序,此类案件一般直接终结调解程序进入司法程序即可,但张志强与司法调解中心主任毛东亮商议后,感到如果纠纷不能在春节前解决,极易引起矛盾进一步升级。于是腊月二十六,两人冒着严寒到现场调解,并邀请村干部现场反复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承诺暂时开通一个通道方便人员出入,后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为彻底解决问题争取到了时间,避免了矛盾升级和上访事件。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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