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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八一特辑】永葆本色守初心 法院干警展风采

发布时间:2022-08-01 09:34:03


在法院有这样一群人
曾经他们手握钢枪,戍我边疆
是祖国的钢铁长城
是人民的和平使者
如今,他们肩挑道义,手持天平
是法治的虔诚信徒
是正义的忠诚卫士
他们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
孜孜不懈铸就法院一道道靓丽的风景

   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我们带着大家一起走近这样一个群体——曾经的军人,如今的法院干警。他们坚守初心,牢记使命,用忠诚和担当续写着军人的本色。

   毛贻国,男,1963年11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4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应征入伍,先在海军第二炮兵学院学习,后到东海舰队福建前线住守海岛,服役期间受部队嘉奖多次。1985年底退伍被分配到法院工作,先后在城关法庭、官厂法庭、大宾法庭、经济庭、民二庭、机关总支、立案庭、民庭工作,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毛伟斌,男,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6月到原阳法院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在战斗英雄董存瑞生前所在部队服役,获得优秀士兵两次,荣立三等功一次,多次受到部队嘉奖。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法警大队、行政庭、执行局、基层法庭工作,多次被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孙华宾,男,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6月到原阳法院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在武警天津总队三支队十一中队服役,多次受到嘉奖,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四会教练员、优秀班长。
   进入法院工作后他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授予“河南省中原卫士”、“新乡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00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徐延科,男,197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调原阳法院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在浙江武警部队服役,获得优秀士兵三次,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多次受到部队嘉奖。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立案庭、行政庭、技术室工作,多次被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李秀岭 ,男,汉族,1979年12月26日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在河南省信阳市武警消防支队服役,2002年3月至今在原阳县法院工作。工作期间曾多次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执行能手。被新乡市中级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刘阳,男,199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18年1月到原阳法院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在66058部队服役,获得优秀士兵两次,嘉奖一次。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政治部、执行局工作,多次被法院评为优秀审判辅助人员。
   柴江帆,男,198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16年8月到原阳法院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安庆市支队服役,获得优秀士兵两次,优秀班长一次。参加工作以来长期战斗在执行一线,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履职尽责。
   马杰,男,198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4年到原阳法院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在武警开封市支队部队服役,获得优秀士兵两次,多次受到部队嘉奖。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政治部、监察室、法警大队工作,多次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
   刘璐瑶,男,199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共青团员,2018年到原阳法院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前在武警机动部队服役,先后执行处突维稳、海关执勤、抗洪抢险等多项任务,获得优秀士兵一次,营嘉奖一次。参加工作以来在法警大队工作,多次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
   他们,是原阳县人民法院众多退役军人的一个缩影,无论在审判执行一线还是在行政综合岗位,他们始终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忘我工作,不畏艰辛,即使离开多年的军队生活,也依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们用自己的人生,续写着无悔的忠诚!
   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礼!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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