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近日,原阳法院执行局主动向平原示范区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处发出执行法律监督邀请函,邀请对本院正在执行的申请人平原示范区某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生物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展法律监督。
申请人平原示范区某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生物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强制执行一案,新乡市中级法院作出(2020)豫07民终22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某生物公司将所租赁使用的平原示范区某科技公司厂房、土地予以返还,并将土地恢复原状。执行立案后,因该案件涉及厂房面积较大,人数众多,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原阳法院及时与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平原示范区工作联络处、政协联络处进行沟通,发出选派代表委员现场监督的邀请函。
8月16日,原阳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这起租赁合同纠纷进行了强制执行,经过9个多小时的作业,案涉厂房顺利腾清完毕,平原示范区受邀代表、委员全程监督执行情况。
此次发出执行法律监督邀请函,旨在展现原阳法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心,更好促进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