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毛建设带领于东阳、宋建民、毛冠惠、鲁传凯等同志,在大宾乡政府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魏某诉被告肖某某侵权赔偿一案。
原告魏某之夫与邻居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多次发生争执,后其夫服毒自杀。魏某要求判令被告肖某赔偿各项损失15万余元。
本案在审理中得到大宾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不仅提供开庭场地,县政协委员、常务副乡长胡珍还到场旁听。我院还邀请了大宾籍部分人大代表、律师界代表、土地局、小赵庄、马头村支部书记等社会各界人士到场旁听。因案情复杂,该案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我院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均表示,希望调解化解此案,尽量避免造成当事人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