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直播作为一种热门的信息传播手段,受到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的青睐,有直播带货的,有直播授课的,还有直播日常生活的,可谓无所不“播”,很多人也从中的确获取了丰厚利润。
有一对夫妻动起了歪心思,在巨大利益面前顾不得廉耻,直播起了夫妻俩的“房事”,而且月入数万,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
2022年3月至7月期间,罗某、孟某夫妻先后在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广东省佛山市等地租赁屋或宾馆内,以主播身份,通过某直播平台,对两人的“房事”进行直播,而观众则需要购买虚拟礼物打赏,夫妻俩再将虚拟礼物按一定比例兑换成人民币。短短不足5个月的时间,两人就牟利20余万元,可谓日进斗金,月入数万,俨然成了“网红”。正当两人“摩拳擦掌”准备继续大干一场的时候,有网民将他们的违法行为举报到公安机关,被一举抓获。
原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孟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结合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