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完借款了,法院却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3-04-11 15:37:03
小王借了一笔钱
已经足额还款
可还是被起诉到法院
法院竟然判决
小王仍需还款
这是咋回事?
基本案情
小王的姐姐与吴某原系婆媳关系
在小王买车急需用钱时
吴某看在儿媳妇的面子上
借给小王30000元
后来小王姐姐离婚
吴某又急需用钱
便向小王催要借款
可小王称:早都还给姐姐了
让吴某向姐姐要
小王姐姐称弟弟还的钱
都被她花光了
自己也没借吴某的钱
无奈吴某将小王和姐姐
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
在审理中
根据吴某提交的录音证实
小王最初希望向姐姐借钱
但是姐姐没钱
于是就直接找吴某借的钱
法院据此认定
小王的债权人应是吴某
而并非姐姐
因此
小王向姐姐还钱
并不等于偿还债务
于是
认定小王与吴某之间
具有民间借贷关系
判决
小王向吴某偿还借款30000元
法官助理李绍霞温馨提醒大家:民间借贷中,借款和还款应当在借贷双方之间进行,在出借人未出具授权证明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将钱款归还给第三人,归还给第三人也应在事后及时向出借人要求追认,否则,借款人仍应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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