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发布时间:2023-04-26 16:45:44
权利要及时行使,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也无法保护你拥有的权利。近日,原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以时效制度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介绍
薛某于2017年10月19日驾驶机动车与范某相撞,交警大队认定薛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范某将薛某及案涉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后范某又撤回了对薛某的起诉,基层法院于2019年8月16日后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范某的各项损失。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保险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向范某支付了赔偿款。现保险公司要求被告薛某支付原告所垫付的赔偿款,故诉至本院。
法院审理
原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薛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安丹丹法官经过梳理案情认为,保险公司何时知道赔偿义务人则为关键。保险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向案外人范某支付赔偿款,故诉讼时效期间自2019年12月17日起计算,截至保险公司起诉之日2023年3月8日,已超过3年,且保险公司也未向本院提交证据证明在此期间曾向薛某主张过权利,薛某关于保险公司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本院予以支持。故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案件判决后,被告薛某特地来为安丹丹法官送来一面锦旗。
法官提醒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及时行使权利,待该期间届满后,便会发生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效果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旨在通过适当的限制,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自身的民事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相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起到维护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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