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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候审期间再酒驾 这人真“刑”!

发布时间:2023-09-25 08:51:57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然而有人却不这么想
醉酒驾驶被查处
取保候审期间
顶风作案再次酒驾
落得个新账旧账一块算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11日22时许,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四轮电动汽车,与余某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交警在现场勘察时,发现张某满身酒气,经鉴定张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90.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6月12日,张某与余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其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9月1日23时37分,张某再次酒后无证驾驶,被执勤民警抓了个“现行”,经鉴定,张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12.1mg/100ml。

案件审理

刑事审判庭法官   堵利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法官提醒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之一,被取保不代表不构成犯罪,仍需要候审“听从发落”,案件只有经过审理判决才算终结。再次告诫司机朋友,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还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弥补的伤害。希望驾驶员朋友不要怀揣侥幸心理而违反交通法的相关规定,珍惜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杜绝酒驾和其他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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