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过了男方想要回彩礼,看太平镇法庭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23-10-16 09:17:07
婚姻无小事,爱情本无价。《礼记》有云:“男女无媒不交,无帛不相见。”彩礼作为我国的一种婚姻民俗,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是男女双方关系确定的象征,表达尊重、认同,寓意喜庆、吉祥。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嫁彩礼也水涨船高,高价彩礼呈愈演愈烈之势,由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
近日,太平镇法庭通过调解解决了一起数额较高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高效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倡导了良好的社会风向。
案件回顾
原告邹某和被告韦某经人介绍相识,交往后相谈甚欢,随即订立了婚约,邹某向韦某支付了十余万的彩礼,购买了“五金”,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哪知双方举办结婚典礼三个月便发生矛盾,日子难以为继,韦某一气之下离开邹某,邹某为索回彩礼将韦某诉至法院。
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江、争论不休,法官卢健耐心倾听了双方的陈述,摸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休庭后,卢健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的态度继续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邹某做出了较大幅度的让步,韦某也表示愿意返还部分彩礼款,经历两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法官提醒
在今后的工作中,太平镇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矛盾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尚,让婚俗回归本心,让彩礼回归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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