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开放日 | 当安阳学院师生走进原阳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30 15:32:46
原阳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庄严的国徽映衬着同学们
灿烂的笑脸
平日里安静肃穆的法院
今天迎来了一群朝气蓬勃的
大学生
10月26日,安阳学院(原阳校区)50余名学生成为原阳法院特殊的客人,他们走进原阳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的庄严,“沉浸式”体验法院审判工作。这也是原阳法院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相关要求的一项举措。
01、体验法院的“新鲜感”
在一楼大厅,法院机关党委书记闫智峰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代表原阳法院向参加活动的学院团委王彦强老师和大学生们表示热烈欢迎,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增强法治观念,做一名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讲解员李昊原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人民法院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和原阳法院工作情况,提到的一个个数据和一项项工作,都引起同学们对法院工作的浓厚兴趣。
02、体验便民的“获得感”
“这里就是进入法院的第一站,便民接待中心”,在王常保同志的讲解下,大学生们了解到原阳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精心打造了集安检、信访接待、执行集约服务等多功能于一身的便民接待中心,切实做到窗口前移、服务前置,从细节着眼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03、体验窗口的“便利感”
随后,李昊原引导同学们先后来到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执行集约服务中心、司法调解中心等场所,向大家介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流程、“一站式”诉讼服务、智慧法院建设、诉前调解等相关工作,展示信息化便民服务设备,使同学们对原阳法院将便民诉讼理念融入每个工作环节留下深刻印象。
04、体验法律的“威严感”
在一号审判法庭,同学们现场旁听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该案被告人李某将银行卡出借给诈骗分子用于洗钱并从中获利,庭审中公诉机关、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陈述和辩论,庭审过程严谨有序。经审理当庭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李某当庭表示服判。
旁听席上的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秩序,专注聆听,在庄严肃穆的法庭氛围中,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就关心的问题与堵利敏法官进行了交流,堵利敏结合本起案例为在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防诈反诈教育课。
互动环节结束后,闫智峰代表原阳法院向安阳学院带队老师和同学们送上普法伴手礼。他表示,原阳法院将结合不同学生的认知能力,持续开展内容丰富的“公众开放日”和“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精神牢牢根植于青少年心中,滋养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王彦强老师感谢原阳法院举办这次活动,希望建立学院和法院交流沟通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共同努力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
最后,原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伟同志与前来参观的安阳学院师生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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