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出台了一系列便民的措施。一是实行院长接访制。每周一为“院长接待日”,其他时间由班子成员轮流接访,保障来访群众能够及时反映问题。二是严格压缩审理期限,最大限度提高审判效率。如《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我院规定所有民商事案件的审限缩短为4个月,如果是重大疑难案件,确需延长审限的,应当报院长审批。三是完善立案大厅、审判区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我院兴建了集立案、接访、约谈为一体的规范化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农民工案件绿色诉讼通道等,为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法律服务。四是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如对涉及赡养、扶养等纠纷案件,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可以凭相关证明请求法院缓减免诉讼费用,从而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