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父子对簿公堂 卢健倾情调解 发布时间:2023-12-15 10:26:10
在人世间所有的情感中,最受人们礼赞的莫过于父母对于儿女无私的爱。
当父母年迈体弱需要照顾时,作为儿女理应赡养父母。
俗话说“鸦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
这既是天经地义的责任,也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老人为子女操劳了一生,当年迈体弱失去劳动能力时,却被子女们视为累赘,老无所依。
2023年9月,太平镇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王大爷已76岁高龄,其长子定居外省多年,未履行赡养义务,期间王大爷生病住院长子也未支付过住院医疗费用,双方因赡养问题产生矛盾形成诉讼。原阳县法院太平镇法庭法官卢健审理此案。
庭审中,王大爷的长子认为在农村谁种老人的地谁赡养老人,老人的地一直由其弟弟耕种,老人也是跟着弟弟一起生活,因此自己不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该案判决下发后,卢健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与王大爷长子多次沟通,告知其赡养是法定义务,并不以是否耕种老人的田地为判断标准。经过多次耐心讲解,王大爷的长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2023年12月3日主动将王大爷的赡养费、医疗费等共计24667.97元转给了卢健法官。2023年第一场大雪过后,王大爷来到太平镇法庭取走了该笔款项,并再三对卢健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