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昕法官助力农民工“讨薪”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4-05-11 17:01:19
“我等五年了,太感谢了!感谢您替我主持了公道!”五一假期一结束,当事人赵某就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原阳县法院桥北法庭王昕法官手中,并连声道谢。
2018-2019年期间,被告胡某在某工地承包工程,原告赵某在被告承包的工地上干钢筋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尚有部分欠款未结清,因是熟人关系,双方未写结算单据。后被告胡某支付了部分款项,原告赵某多次催要,剩余25000元迟迟未支付给原告。
庭审中,被告称该款项为工程维修金,但经过核实双方提交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聊天记录及录音证据均能够证明被告仍欠原告25000元劳务费未支付。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遂依法判决被告胡某支付原告赵某劳务费25000元。
该案结束后,赵某打来电话表达感谢并再三表示要送锦旗,尽管王昕多次婉拒,但赵某仍坚持送来了锦旗,当面表达感谢。
锦旗虽轻,情义却重。这面锦旗凝聚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不辞劳苦、为民解忧的感激,更是对原阳县法院公正司法的信赖与肯定。群众利益无小事,原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加公正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书写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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