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奶奶我们来给您送赡养费了 发布时间:2024-11-14 09:40:06
近日,原阳县法院执行局任英团队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年逾八旬的董某、杨某顺利拿到了赡养费。
董某、杨某系夫妻,二人含辛茹苦抚养两男一女,2011年,大儿子因车祸死亡后,老两口一直居住二儿子家中,自己做饭生活。原告杨某之前身体还硬朗,老两口能够自理,也有子女帮助,每月退休工资为三千元左右,加之之前变卖其他房舍得款,基本能够满足生活需要。
随着年岁增长,两位老人身体疾患加重,自理能力变差,均需要专人照顾生活并长期医疗,于是决定跟随女儿共同生活,二儿子只需要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谁知二儿子却以二老有退休金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经亲友和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老两口将二儿子杨小某告上了法庭,经原阳县法院判决,杨小某应于每月 20 日前支付老两口800元赡养费。住院期间由兄妹俩轮流进行陪护,并每人承担二分之一医疗费。
法院判决后,杨小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赡养问题事关民生,若简单的进行强制执行,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执行员任英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将案件在执前和解。
任英带领刘阳、崔高超等干警多次对杨小某进行耐心劝说、教育。在情理方面用“乌鸦反哺”“寸草春晖”等典故对义务人进行劝解,让他明白赡养老人是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通过释明法律,告知其不赡养父母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杨小某终于同意履行义务,一次性将判决生效后的赡养费现场履行完毕,并保证以后也将好好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近年来,原阳县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情理法融合的方式,妥善化解多起赡养纠纷案,不仅让老人得到了赡养,同时也尽最大努力帮助双方重塑亲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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