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终本”莫急!20多万代履行款终履行!

发布时间:2024-12-06 08:59:58


近日,经过原阳县法院执行干警李松哲的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河南省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请执行唐某、钱某、刘某、李某、武某追偿权案。

案情回顾
河南省某化工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执行人钱某于2020年11月11日在淘宝网以最高价竞拍得河南省某化工有限公司设备、建筑物、化工废料等物品,后与河南省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签订协议书约定上述拍品的拆除、运输等问题。但被执行人并未按照上述协议履行,后河南省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过第三方公司清除上述废料,并产生费用205448元,协商无果后该公司破产管理人就该案款起诉,经法院判决,被告唐某、钱某、李某、刘某、武某支付原告河南省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代履行款 205448 元。胜诉后,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该案进入执行后,因被执行人几人户籍地涉及浙江、安徽、四川,通过网络查控仅查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13000余元和名下车辆,未找到其他财产线索,对已查到财产处置后,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但“终本”并非意味着执行终止,执行干警李松哲并没有放弃查找,多次委托查询,终于发现被执行人中有人名下在威海、南通有房产,我院立即查封该房产并将案件恢复执行,随后联系被执行人,告知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我院将对其名下房产采取拍卖措施,被执行人几人无奈只得履行了判决义务。
法官说法
“终本执行”是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是“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就不管了”。不代表案件结束,相应的冻结、限制消费等措施会持续进行直到履行完毕,同时法院也会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的也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责任编辑:宣传团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1450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