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黄河滩骑马受伤,谁之过? 发布时间:2024-12-18 08:57:47
基本案情
2023年的一天,原告吴某领着两个儿子通过抖音平台团购门票到被告某马场进行骑马游乐,某马场安排两名教练员分别对其两个儿子牵马保护,未安排人员对吴某牵马保护。在骑马游乐过程中,吴某从马上掉下受伤住院。某马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游客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裁判结果
一、被告某马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某各项损失共计 14489.28 元;
二、被告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某医疗费及住院津贴共计6970.26 元;
三、驳回原告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裁判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原告在被告某马场进行骑马游乐从马上摔下受伤,被告作为马场经营者,未安排人员为原告牵马,未能尽到安全保护义务导致原告坠马受伤,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道骑马游乐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其本人没有骑马经验的情况下独自骑马,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被告某马场在某财险保险公司投有保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某财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综上,酌定原告吴某承担20%责任,被告某马场承担80%的责任。关于被告某马场辩称与原告已签署免除协议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免除协议旨在免除发生侵权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之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故对被告某马场的答辩意见不予采信。
典型意义
出门游玩本是件令人愉悦的事,可有时候不能避免意外发生,在游玩中受伤的状况也并非罕见。那么,在游玩中受伤该怎么办呢?通常来讲,如果游玩场所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责任,致使游客受伤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按照《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玩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涵盖诸多方面。首先,必须保证其游玩设施设备的安全性,是否达到安全标准,有无损坏或故障。若游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且未设置警示标志,那经营者显然存在过错。其次,游玩场所经营者应对可能存在的危险予以警示,如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另外,当游客发生意外时,经营者应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等,若经营者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就可能要对游客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像本案中游客未佩戴相应的安全护具,自身存在过错,也会对自身的受伤负有一定责任。在此也提醒大家,出门游玩开心很重要,安全更重要。作为游客,要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莫一味追求新鲜刺激而忽视安全,以免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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