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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普军巧妙化解代为求偿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4-12-31 10:18:02


近日,原阳县法院特邀调解员张普军就以其卓越的调解智慧,成功让一起代位追偿权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4年5月9日12时,兰原高速原阳服务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陈某与罗某成为事故当事人。由于罗某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在交警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依约向罗某赔付了高达91300元的车辆维修费用。随后,罗某出具机动车保险权益转让书,赋予保险公司代位向陈某追偿的权利,一场涉及多方权益的代位追偿纠纷就此展开。

特邀调解员张普军接手此案后,迅速行动,首先深入了解陈某的相关情况,随后立即与之取得联系,开启调解进程。张普军口中的“施法”,实则是其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与调解技巧,为案件的解决“施展方法”。      

他详细地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让陈某明白自己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也让保险公司清楚自身权益的边界。同时,他巧妙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陈某理解保险公司赔付后的追偿需求,也使保险公司体谅陈某可能面临的困境,避免双方因立场对立而陷入僵局。      

在寻求解决方案时,张普军始终兼顾公平与可行,反复权衡双方利益,提出多个调解方案,并根据双方反馈不断调整优化。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从最初的僵持走向理解与合作。

最终,在张普军的调解下,陈某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陈某以诚恳的态度赢得了保险公司的谅解,同意一次性支付83000元以终结此案。这一结果既保障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了陈某的实际情况,实现了权益的合理平衡。      

值得欣慰的是,整个调解过程在和谐友好的氛围中完成,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这场代位追偿纠纷。这不仅体现了调解工作在解决具体案件中的高效性,更彰显了其在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深远意义。

责任编辑:宣传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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