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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树误伤老太,秦新调解当场履行

  发布时间:2025-01-13 11:58:14


在农村买树砍树

是一些村民重要的谋生手段

这几人在购买树木后进行砍伐作业,

却因一时之失砸伤一老太

治疗一月后不幸离世

双方闹到法院

赔偿责任又该如何承担?

近日原阳县法院秦新法官

通过调解形式

成功化解该起纠纷


案情回顾2024年7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闫某等六人在某村买树,魏老太从买树地点旁边路过时,被砍伐的树木砸伤,魏老太头当场倒地,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她脑挫伤、双侧硬膜下血肿等。虽经医院全力救治,最终仍不幸离世。魏老太子女悲痛欲绝,与闫某等六人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至原阳县法院。

巧解矛盾秦新法官受理案件后,深入调查事故细节,了解伐树方的操作流程及责任认定。在调解过程中,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六被告明确其责任。六被告承认有过错,但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秦新耐心倾听六被告的顾虑,同时安抚魏老太子女情绪。经过反复沟通,她提出合理赔偿方案,既保障魏老太子女权益,又兼顾六被告实际情况。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六被告当场赔偿魏老太子女24万元,魏老太子女撤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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