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阳县法院受理一起
涉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阳县法院用法治力量
护“未”前行
基本案情
原告小王和被告小张均为在校学生,原本是同窗好友,却因日常琐事逐渐产生嫌隙。随着矛盾不断升级,小张多次故意毁坏小王的电动车,甚至还对小王大打出手,导致小王身体受伤,心理也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双方家长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无奈选择将小张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
多轮调解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娄季林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未成年人,且担心若迳行判决,不仅会对两个孩子的未来产生负面影响,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于是他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先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源和发展过程。考虑到双方均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法官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以修复两人的关系,减少对他们的伤害。
在调解过程中,娄季林法官安排助理张莹莹分别与小王和小张进行耐心的沟通,倾听他们内心的想法和委屈,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同时向他们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针对小张毁坏财物和打人的行为,张莹莹严肃地指出其错误,强调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道德和法律规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小王,张莹莹则鼓励他放下心中的怨恨,以宽容的心态看待这件事情,给彼此一个和解的机会。
另外,娄季林还对双方家长进行面对面的调解,耐心地安抚双方情绪,从法律、道德和孩子的成长等多个角度进行劝解,他向家长们强调,孩子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的行为和态度会对孩子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果家长们不能理性处理此次纠纷,将会给孩子树立不良的榜样,甚至可能导致孩子的心理问题进一步恶化。在娄季林的劝说下,家长们逐渐冷静下来,开始认真思考法官的话。
在娄季林法官和助理张莹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小张的家长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小张也真诚地向小王道歉,小王也表示愿意原谅小张。两个曾经的好友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一份调解书,化解的是一件纠纷,更是纠正一段可能走上歧路的人生。用温情为未成年点亮一盏迷途知返的灯,原阳县法院始终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涉未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长期以来,原阳县法院坚持用实际行动推动校园法治建设,不断向青少年传播法治火种、传递法治正能量,用司法行政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育才如造林,非一日之功;以法为教,润物于无形。青少年法治教育任重而道远,原阳县法院重视未成年法治宣传,以司法力量为青春筑牢安全防线。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大声对校园欺凌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