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二庭化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主审法官、民二庭庭长于东阳细心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一起有信访苗头的案件顺利化解。
林州市昌宏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昌宏公司)与康某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约定昌宏公司将新乡市牧野区两处学校教学楼分包给康某。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昌宏公司诉至我院,要求解除与康某的劳务分包协议,并支付29名工人工资。审理过程中,康某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下余的劳务费,且多次表示如果达不到要求就去信访。
庭审后于东阳认为,该案除了双方当事人外,还牵涉到29名农民工的工资,且有信访苗头,应从大局出发力争从根本上解决该纠纷。于是于东阳及其他合议庭成员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多次做双方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康某向29名农民工支付了工资,该起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得以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