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阳县法院对被告人杨某芳等五人制售伪劣奶粉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杨某芳等五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八年零六个月至三年缓刑四年不等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这个以制作销售伪劣奶粉牟利的犯罪团伙,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基本案情
经审理查明,杨某芳、张某彦自 2022年7月起,在两处厂房内用固体饮料、麦芽糊精混合少量乳粉,灌装成750克装某俄罗斯品牌奶粉,通过7家网店冒充进口产品销售。为逃避监管,他们拉拢杨某杰、周某奇提供身份注册空壳公司,赵某玲负责生产管理及资金流转。该团伙通过刷单制造热销假象,实际销售额达367万余元,资金分散至多个账户。
2023年6月26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该窝点,查扣相关物品。经检测,这些所谓的 "全脂奶粉" 蛋白质含量仅3.2%,不足国家标准 18% 的五分之一。2023年8月20日,赵某玲、杨某杰被抓获;8月29日,杨某芳、张某彦、周某奇投案自首
案件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充真销售假冒伪劣奶粉,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结合每名被告人犯罪情节,依法判决张某彦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70万元;杨某芳有期徒刑七年,罚金70万元;赵某玲有期徒刑六年,罚金20万元;杨某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10万元;周某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10万元。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容不得半点忽视。奶粉安全更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制假、销售均不能容忍。本案判决一方面警示经营者,要把好货源关,切勿知假售假;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综合考虑商品品质、店铺信用、购买评价等因素,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否则可能因小失大,损害家人健康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