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N0:2025015) 发布时间:2025-09-17 09:19:12
原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河南某公司与路发振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路发振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路发振,男,1995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葛埠口乡朱柳园村211号,公民身份号码4107251995****3618。
执行依据:(2020)豫0725民初319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45500元(申请执行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悬赏条件及奖励:凡是提供有效的线索,申请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人民币5000元作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 原阳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和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接受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7:00
举报联系电话:刘法官:135*****
现场举报地点: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六楼四号接待室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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