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李巨峰书记在全县创先争优表彰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行动,在干警中深入开展了农村信用社贷款集中清理活动。
一是要求凡是在农村信用社有贷款的干警,要在7日内向院监察室报告,并说明贷款期限及用途,并承诺在贷款期限内积极偿还;
二是与农村信用社结合,对法院干警贷款情况进行摸底核对,凡出现恶意拖欠贷款和不良贷款现象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从其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三是对故意瞒报、漏报贷款情况,并已形成恶意拖欠和不良贷款的,除责令清偿外,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在干警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利用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有关诚信方面的文章,并要求每个干警撰写学习心得,督促干警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树立人民法院在社会上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