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芯法庭·谷芯调解│柔性调解化建房纠纷 司法温情护邻里和谐 发布时间:2026-06-18 10:09:16
【编者按】
基层安,则百业兴;纠纷解,则民心聚。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更好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我院在桥北人民法庭开展了“农芯法庭”品牌创建活动,并开设“谷芯调解”专栏,通过发布运用“谷芯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传理,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解纷,护航乡村振兴、助力中原农谷建设,实现“矛盾不出谷、纠纷不升级”。
近日,桥北人民法庭依托“谷芯调解”工作机制,由法官刘湘琼团队成功调处一起农村自建房纠纷,通过柔性司法、耐心调处化解双方积怨,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履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与司法效果。
2023年5月,原武镇某村村民戚某某为同村村民薛某某承建自建房。房屋竣工后,双方因施工质量、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争议,多次自行协商未果,分歧持续加剧,邻里关系愈发紧张。
2026年4月13日,戚某某诉至原阳县法院,要求薛某某支付劳务费13400元。审理过程中,薛某某提起反诉,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戚某某赔偿经济损失62327元。双方诉求对立、争议突出,案件矛盾较为尖锐。
刘湘琼结合案件实际审慎研判,该案属于乡村熟人社会纠纷,双方均为本地村民。若简单一判了之,虽可结案,却难以彻底根除矛盾,极易引发信访隐患、邻里失和等后续问题,不利于乡村和谐稳定。为从源头化解纠纷、修复邻里关系,他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置该案。
案件开庭前夕,因原告戚某某患病住院,庭审依法延期。休庭期间,法庭并未搁置纠纷,刘湘琼持续跟进事态,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全面摸清纠纷起因、争议焦点及各自诉求,耐心倾听双方心结与难处,为后续精准调解夯实基础。
原告戚某某康复出院后,刘湘琼和书记员李文武,结合法律法规、农村风俗习惯及案件事实,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向双方释法明理、厘清责任,细致讲解诉讼风险与利弊得失,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维权。
经多轮耐心沟通、反复调和,双方当事人摒弃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薛某某支付戚某某劳务费6000元,案件诉讼费68元由戚某某承担。协议达成后,薛某某当场全额履行付款义务,涉案纠纷一次性彻底化解,双方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基层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农村自建房、邻里、家事等基层纠纷看似琐碎细微,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影响乡村治理效能、邻里和谐稳定的关键。桥北人民法庭深耕基层司法一线,持续擦亮“农芯法庭·谷芯调解”特色司法品牌,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摒弃机械办案思维,以柔性司法化解刚性矛盾,从源头防范和化解基层矛盾,用心用情守护辖区群众安居乐业。
司法实践中,农村自建房纠纷多发频发,核心原因在于村民建房普遍存在“重口头约定、轻书面合同”的习惯,双方权责、标准约定模糊,极易引发工程款结算、施工质量认定等各类矛盾。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农村自建房施工合作,务必树立契约意识和风险意识,主动签订规范完整的书面施工合同,清晰列明施工面积、工程总价、施工质量标准、验收方式、付款节点、质保责任、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杜绝口头约定、条款残缺的“半截合同”,通过规范化签约规避法律风险,从源头减少建房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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