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公务用车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公务用车安全责任,强化专职司机安全驾驶意识,防范车辆安全事故发生,9月7日我院组织开展公务车辆管理暨安全驾驶专题培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英杰及机关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各部门驾驶专员参加会议。
会上,杨英杰传达学习省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公务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启动 “全省法院车辆安全日” 起算全面加强常态化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法院公务用车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公务出行、车辆运维、日常管理当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强调公务车辆安全是法院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关系到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运转,全体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摒弃侥幸心理,把行车安全摆在突出位置。
就做好下一步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杨英杰提出工作要求。一是严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规定,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二是抓实车辆日常养护,做好出车前后检查。落实车辆检查制度,出车前仔细排查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隐患,收车后规范停放,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三是严守公务用车纪律,规范用车流程。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制度,按规定调度、使用公务车辆,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四是树牢责任意识,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司机人员要强化岗位责任,规范言行举止,在日常出行中展现法院干警良好作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