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原阳县人民法院太平镇人民法庭、师寨人民法庭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17:02:34


项目概况:

原阳县人民法院太平镇人民法庭、师寨人民法庭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法院太平镇人民法庭、师寨人民法庭消防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1.2 采购编号:HNZB2026050818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预算:180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0元

1.6包划分:一个包

1.7采购内容:对两处法庭增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烟感报警系统,含管道铺设、墙体打洞修补、吊顶拆装复原、消防主机安装调试、末端试水装置、水源接驳等全套消防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8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工。

1.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11施工地点: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太平镇人民法庭、师寨人民法庭

1.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3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供应商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PDF格式)以一个附件的形式发至hnzbj5@126.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邮件正文请写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未按要求提供邮件资料的,不予受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邮件信息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回复缴费方式等信息,供应商只需按照邮件信息操作即可。

3.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原阳县人民法院二楼204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网》(https://hnyyxfy.hncourt.gov.cn/)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原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原阳黄河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北角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6室

联系人:夏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28003

邮箱:hnzbj5@126.com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宣传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446973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