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多亏你们做工作,被告把钱给了,今天我们是来撤诉的!”一大早,卢振永、卢建设、卢和平三人高高兴兴地来到民一庭。
原告卢振永等三人在给被告刘某盖房时从脚板上摔下受伤,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案件到了民一庭后,承办法官娄本武、邢华迅速开展工作,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庭审中被告刘某提出工头李某也应担责,原告也要求追加李某为被告,案件只得中止审理。承办人不敢松懈,经多方打听找到了工头李某,依法送达了参加诉讼通知书。为了能及早使原告获得赔偿,承办人娄本武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讲解法律规定,分析案情,讲明利害关系,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承办人来回奔波于二被告家十余趟,通过反复做工作,被告深受感动,终于同意考虑赔偿事宜,并在第二次开庭前积极与原告协商赔偿,解决了纠纷,三位原告遂满意地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