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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打油诗” 浓浓警民情

  发布时间:2013-05-24 10:57:39



    5月22日上午,我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冷红月的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冷院您好听我谈,执行局里您掌权。以柔克刚人称赞,智勇赛过花木兰……感激之情无法表,来句祝福请收好……”,原来这是申请人李某发来的一首自创自编“打油诗”,以表达她对法院依法执行、维护其权益的感激之情。

    李某与吴某、马某因民间借贷引起纠纷,法院判决马某偿还李某本金2万元及利息、吴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马某不知去向、吴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刘治军在李佰瑜、李秀岭、申法伟等同志的配合下,迅速展开执行攻势。2012年腊月二十八,正是春节前的前一天,他们冒着严寒来到被申请人吴某家中,不料吴某早有防备,根本不在家里,大家只好徒劳而回。今年3月初,刘治军打听到吴某在安阳林州市合涧镇做生意,遂和李秀岭、申法伟驱车数百公里,来到镇上找吴某,可能是听到了风声,吴某锁上门面早已无影无踪,三人只得悻悻而回。

    多次执行未果,李某心情急切,找到周化冰院长和冷红月局长,强烈要求尽快执行。周院长和冷局长耐心听完李某的诉说后,当即表示一定会督促尽快执行到位。

    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给执行员带来巨大动力,执行人员继续加大力度,多方打听被执行人下落,最终于5月13日在林州市合涧镇将吴某找到并实施司法拘留。被拘留后的吴某开始态度十分强硬,拒绝履行义务。但执行员毫不松懈,全力发动“心理攻势”,讲法律,道人情,明是非,摆利害,经过7天的思想教育,吴某终于同意履行义务,当场支付给李某本息合计4.77万元。

    李某收到执行款后十分高兴,说一定要给法院来送锦旗。刘治军劝她说,锦旗就不要送了,当事人满意比啥都强!

    几天后,李某某坚持将写有“ 法院上下齐努力 依法维权顺民意 ”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对执行干警依法执行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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