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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一周便调结 省时省力群众赞

发布时间:2013-05-31 08:31:47


  王某因做生意,分别向阳阿乡的张某及城关镇的李某借款1.9万元、2.5万元。张某、李某多次向王某催要,但其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于是张某、李某分别把王某起诉到法院。

  主审法官于东阳接到案件后,在送达开庭传票时得知王某住院,便开始做王某妻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欠的钱早晚都要还的,推是推不掉的。王某的妻子连连点头同意,表示过后会和王某一起来解决此事。王某出院后,于东阳把三方召集在一起,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促使三方在相互体谅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协议。这两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解决仅用了一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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