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冒领骗公款 东窗事发住监牢
作者:侯永根 发布时间:2013-06-17 16:50:38
被告人王x,原系某县级医院保健科科长,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模仿领导签字或在领导签过字的单据上涂改金额的办法,虚报冒领公款221461元.
原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身为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款221461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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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72502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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