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干警冒雨执行
作者:李秀岭 发布时间:2013-07-19 10:44:54
2013年7月18日早晨五点多钟,我院执行局李华清、李秀岭、李鹏三同志,冒着大雨到原阳县路寨乡訾大夫寨村办理边某某、黄某申请执行蔡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找到被执行人的家后,李秀岭翻墙将被执行人家中大门打开,随后李华清、李鹏、李秀岭三人到其屋中将正在熟睡的被执行人蔡某带上警车拉到法院,经过说服教育被执行人蔡某履行了部分判决义务,并保证剩余款项将在近期交到法院,另找其叔叔为他担保,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全部履行判决书义务,其叔叔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将在近期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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