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审判庭:你部门正在办理的(2013)原民初字第xxx号的案件法定审限即将届满。现对你部门进行审限提醒,请在收到该提醒卡之日10内办结该案。如经提醒仍不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审管办将移交监察室对未结原因进行调查,并拟定意见报审委会研究,涉嫌违法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这是我院审管办在进行案件审限跟踪时所用的一张“审限提醒卡”。
今年以来,我院严格控制延长审限案件,要求分管领导对不符合延长审限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批,对于不及时审(执)结的案件由审管办进行审限提醒。
该项制度的实施,不仅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平均办案时间,也提高了当事人对裁判公正和效率的认可度。今年1至8月,我院办理的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56%,调撤率达到64%,服判息诉率达到89%,当庭裁判率达到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