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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赚差价 电工被判5年刑

发布时间:2013-08-30 08:44:32


   高标准收取电费、低标准上交单位,一度电从中赚取两三毛钱的差价。原阳县的一名农电工,在6年内采用这种手段积少成多,贪污了5万多元电费。近日,电工刘某以构成贪污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6年1月至2012年3月,刘某以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收取某乡卫生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电费后,以居民照明用电电价上交供电所,从中贪污共计5972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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