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当75岁的申请人老李接过被其儿子骗走的征地款及利息4万余元时,激动得老泪纵横,非要拉着执行员李华清去吃顿便饭但被婉言谢绝。
2010年,因老李的承包林地被征用,领取征地补偿款4万余元,老李的儿子小李得知后,找到老李声称地价要涨让老李把钱退回,老李就把补偿款交给儿子小李。后老李得知没有涨价这回事而向儿子小李催要时,小李拒不返还。老李遂起诉到法院并胜诉。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双方系亲父子关系,执行员李华清在同事李佰瑜、李文正的配合下,对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小李以种种理由拒不返还。
该案引起周化冰院长和执行工作主管领导冷红月的高度重视,指示执行局认真调查,符合条件就按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小李的刑事责任。经过我院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搜集了充分的证据,并报请批准逮捕。小李看到即将面临刑事处罚,迫于压力只得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