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号召,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单位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要求和实施步骤,要求全体干警要把自己的一言一行提高到“创建文明城市”的高度去衡量,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二是把创建文明城市和争创“人民满意法院”结合起来,要求对当事人做到满腔热情、礼貌待人、文明办案。
三是通过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引导民众学法、守法、用法,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四是净化工作环境,开展机关环境卫生大扫除,组织干警开展“小红帽文明志愿者”服务活动,走上街头,宣传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图为我院在新城区设立的大幅宣传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