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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法院强力推进 执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4-06-10 15:24:14


   原阳县法院自被省高院确定为新型合议庭制度试点单位以来,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今年又在执行领域深入推进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实现了执行权的合理配置、科学运行。

   一是建立执行长团队,提高执行质效。我院按照1+2+1的模式,将原执行一庭、二庭重新组建为三个执行团队,各团队案件均由执行长承办。

   二是建立执结案件审查制度,组建执行审查合议庭。执行团队执行的所有预报结案件须经执行审查合议庭进行评定,符合结案标准的方能结案归档。

   三是建立健全质效率评定体系与奖惩制度。根据案件是否实际执结、执结的时限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划分为五个等级,并根据案件评定的等级给予奖励或处罚。

   四是强化外部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公开信息平台,公布信息查询热线;定期邀请信访人、人大代表等参与执行活动并填写执行小组履职情况表,对执行人员的履职满意度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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