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法院司机驾警车路遇交通事故因“不作为”被解聘
据7月7日凤凰新闻报道称:6月30日中午,阜阳市文峰巷发生一起车祸,一名不到2岁大的男童被一辆轿车撞倒,肇事者现场焦急拦车,并向一辆停在附近的法院警车求援遭拒,孩子随后由肇事司机驾车送往医院,在途中孩子不幸身亡,而这辆法院警车的司机在事发后被法院解聘。
警示语: “见死不救”是一种“不作为”行为,是一种道德沦丧的体现,作为驾驶着执法车辆的法院聘任人员,不管是否是正式非正式干警,都其负有应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而其“不作为”间接导致了不可挽回的恶果,何以能够在危难面前做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救人于危难作为一种基本道德,似乎已和当前社会“渐行渐远”,追根溯源,这是社会公信力急剧下降引发的悲剧,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身负正确引领道德导向的重要责任,理应身先士卒做出表率,却摆出“冷脸”,拒绝伸出援手,最终耽误了孩子的救助事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这不免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案例二]
安庆市环县城管执法局干部因参与赌博被处分
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邓廷德参与赌博问题。2013年12月27日晚,环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邓廷德伙同他人打麻将赌博,被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环县公安局对邓廷德作出收缴赌资1100元、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的处理。2014年3月18日,环县监察局给予邓廷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警示语:赌博是社会一大公害,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造成了恶劣影响。“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掌握这哲理,对于领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严格自律,十分重要。
[案例三]
7月1日,据信阳市纪委网站通报,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办公室主任胡某工作时间看网络电视剧。已责令胡某写出深刻检查,免去其纳税评估办公室主任职务,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警示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微小的陋习就可以直接展现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和群众路线的深入开展,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往的恶习陋习不再是“见怪不怪”,一切与党风、工作作风格格不入的行为都已经纳入查处范围。
[案例四]
安徽宿松2名吸毒副局长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4月26日和29日,宿松县公安机关先后在侦办其他案件中,发现县招商局副局长李某、县交通局下属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余某涉嫌吸食毒品。公安机关立即对嫌疑人进行人体尿样毒品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公安机关查明,李某、余某后三次吸食毒品由社会人员提供的毒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5月8日,公安机关对上述二人违法情况向县纪委进行通报。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案件处理程序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5月9日上午,宿松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依据党纪相关规定,给予李某、余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某行政撤职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责成县交通局给予余某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对因教育管理不力的县招商局、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全县通报批评。
警示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吸食毒品不仅对自身存在严重的危害性,而且对家庭、对社会都会有强大的危害性。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同时毒品活动加剧也会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不仅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而且还要坚决与毒品犯罪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