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八旬的刘老太太家住城关镇,丧夫多年,膝下有两个儿子。因丈夫去世时花费及礼金分配问题,两个儿子发生矛盾,对老太太也不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刘老太只得到法院求助。
民一庭毛东亮法官针对该案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他先依据法律规定告知二被告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一项义务,然后从情理上讲赡养老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有正义感、良心未泯灭的人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否则与人接触、共事都会遭人看不起。经多次做工作,二被告深受教育,均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同意按法院调解书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