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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法院协助内黄法院圆满执行一起财产保全案件

  发布时间:2011-04-18 18:22:36



    4月14日上午,在原阳县法院办公楼前,内黄县法院张峰副院长将一面“友谊长存”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交到我院杨惟峰副院长手中,对我院积极配合内黄县法院圆满执行一起财产保全案件表示感谢。

    4月2日至3日,内黄县法院因河南安通路桥工程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到财产所在地原阳县境内对拌合站设备进行异地查封。我院在接到内黄县法院的协助执行函后,针对该案执行标的大、路途远、耗时长的问题,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化冰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协助执行措施。另外,我院还指定一名副院长专门负责协调配合,同时抽调25名有丰富执行经验的干警、6辆警车协助执行。4月2日、3日两天时间里,我院干警按照内黄法院执行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扬敢吃苦、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在执行现场克服温度低、场地泥泞等困难,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连续奋战,优质高效地保障了执行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在执行过程中,周围村庄的100余群众到执行现场围观,同时被告方组织10余人冲击执行现场,阻挠执行公务。我院干警与内黄法院积极配合,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将5名闹事人员带离现场,并向围观群众说明情况,宣讲法律,取得了群众的理解,维护了执行现场秩序,保障了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闫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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