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细节抓起,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维护群众利益。
近日,该院金融审判庭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充分尊重群众使用农历日期的传统习惯,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被告李某在签收开庭通知书后,突然想起开庭当天(农历)家中有喜事需要操办,在开庭前向承办法官打电话讲明情况,请求将开庭时间延后几天,把家中红事办完。承办法官考虑到农村喜事对一个家庭来说的确比较重要,就联系原告说明情况,取得原告的理解和支持,重新确定了开庭时间。
当庭审结束后,被告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说,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协调,俺家的大事就当误了!感谢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