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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通报六

  发布时间:2014-10-11 10:53:30


[案例一]

    江苏徐州法官被举报涉强奸被暂停执行公务

    南都讯 记者张少杰近日,江苏徐州中级法院一名法官,因遭举报涉嫌强奸被暂停执行公务。举报者称,该法官在酒后将其强奸,地点则为该院另一法官的住处。徐州中院工作人员则表示,此案正由公安部门调查。

    据了解,涉事法官为徐州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张某,曾在该院多次审判中,担任审判长,年约54岁。

    2014年9月4日,由徐州市中级法院监察室向张某下发的《监察通知书》显示,鉴于李女士“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公安机关已进入刑事调查,经研究,依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条之规定,决定暂停你执行公务。”

    李女士今年约40岁。她对南都记者表示,她与张某曾为男女朋友关系,但两人已于今年3月分手。分手后,张某所借她的钱一直迟迟不还。

    8月27日下午3点左右,在多次电话沟通无果后,李女士去徐州中院张某的办公室,催其还钱。争吵几小时仍无果。

    当日晚上7时左右,李女士、张某与张某的一名同事在饭店吃饭,打算“换个地方继续谈”。其间,3人喝了黄酒,李女士呈醉酒状态。

    李女士称,当晚11时左右,3人离开饭店,共同拼一辆出租车,准备各自回家。回家途中,出租车行至张某同事的住处时,张某将李女士带到其同事房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间,她曾奋力反抗但未果。李女士还提供了其称是事发后所拍的照片,照片上显示,其胳膊、大腿等部位,有多处淤青痕迹。

    警示语:法官是什么?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是人民群众的守护神、是正义的化身。作为当事法官本应该对于法律知识是最了解的,然而却不顾社会影响,作出与身份不相符的行为,一度被负面的正能量所吞噬,使自己陷入无尽的深渊。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案例二]

    教师网晒教师节礼物被停课停职

    人民网无锡9月12日电(记者陈超)11日傍晚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江苏无锡市一位中学老师在微信家长群里晒教师节收到的学生礼物,并留言“一个老师教两个班,一对比,大家懂的”。记者12日从当地官方获悉教师收礼一事属实,当地教育部门决定给予该老师记过处分,停课停职作深刻检查,退还所有收受的礼品、礼物。

  网友“无若虚”微博爆料的截图中显示,疑似无锡太湖格致中学初一(2)班的家长群中,一位周姓老师发言称:“我斟酌了很久,要不要说,但是大家看看对比哈,不是我们老师要家长买什么,大家千万不要误会,但是如果一个教师教两个班,一对比,大家懂的。”周某随后还发了一张图片,图片上满满都是各种各样的礼品袋。

    太湖格致中学党支部书记胡洁敏证实,周某的确是该校老师,今年28岁,目前担任初一(2)班的班主任,同时还是初一(6)班的语文老师。经学校调查,图片中的礼物是六班学生送给周老师的教师节礼物,有小盆栽、牙膏等,几乎都是些小玩意儿。

  无锡市滨湖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徐仲武告诉记者,9月11日晚间当地教育部门即获悉此事,已经安排滨湖区教育局纪委介入调查。12日下午,滨湖区教育局就此事专门发文通报,该通报称,2014年教师节期间,周某违反规定收受礼品,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响,经太湖格致中学提议,区教育局决定,给予周某记过处分,停课停职作深刻检查,退还所有收受的礼品、礼物。通报还称,希望全区各单位以此为警,自尊自律、自查自纠,切实强化师德建设。

    今年7月教育部曾专门发文《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今年9月4日,扬州一幼儿园老师在网上晒收到家长送来的大闸蟹,还称“更喜欢人民币”,随后当地教育部门通报称该老师被辞退,涉事幼儿园园长被行政警告。

    警示语:老师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被赞誉为辛勤的园丁。然而当事老师却与传道解惑背道而驰,违背老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因此,要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的支持,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案例三]

    以借为名占用他人财物  三亚公安局一干部被党内警告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海南省三亚市纪委9月12日通报,该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年某以借为名占用他人财物,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经调查,2011年10月11日,时任三亚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机动大队教导员的年某,向郑某某等人借款10万元。郑某某等人因虑及有自建违章建筑,如被查处需要年某利用职务关系“斡旋”,便同意借款,并约定2012年3月底前还款。但年某未按期主动归还借款。2013年10月14日,郑某某等人举报年某借款未还,被举报后,年某于12月5日归还本息共计12万元。

    通报指出,年某身为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占用与职务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财务超过六个月。虽事后归还借款且认错态度较好,但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行为。三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警示语:“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是让其徇私舞弊,更不是让其不作为、乱作为成为一种交易的遮阳伞。而是需要时刻筑牢防腐拒变的能力,牢记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所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和清廉的良好形象。

[案例四]

    绵竹法院副院长殴打协警被停职

新京报快讯,近日一封署名为“德阳市绵竹市公安局巡警大队队员”的举报信在网上流传。举报信称,10月6日晚,该巡警大队队员在例行盘查一辆无牌车辆时,车辆逃逸,被截停后车内来人自称是绵竹市人民法院院长宋某,并叫嚣成“喝了酒又咋个,没有带驾照又咋个”,并要强行离开现场,随后与巡警大队队员发生肢体冲突,并多次殴打协警。

    10月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绵竹市纪委获悉,当事人宋某为绵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并非网贴所称“法院院长”,目前,其职务已被暂停正配合调查。待事件调查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公布调查及处理结果。

    警示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殊人份”并不是超越法律的砝码,也不是炫耀自己的资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王冠朝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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