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原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大审判庭公开审理了河南中储粮新乡直属库诉原阳县丰泽农业专业合作社不予支付小麦种子款一案,由于该案涉及千余户农民利益,我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技站技术人员等9名观审团成员参与案件的旁听,合议庭将在庭审结束后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记入案卷。
2011年8月份,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优质小麦种子供货及产品回收协议》。由于被告尚欠原告种子款,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小麦种子余款及利息共计28万余元,但被告反诉称原告未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回收农户小麦,要求被告支付小麦价格差价及服务费等共计86万余元。双方围绕以上争议点提交了大量的证据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庭审进行近三个小时,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