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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法院四项措施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4-12-12 16:12:50


    在全省法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原阳县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活动进展,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领导亲自参与办案。该院受理的王某诉郑某劳动报酬纠纷一案,12月4日立案后,我院当日送达,次日开庭审理,周化冰院长亲自参与调解,通过做双方思想工作,当日即达成调解协议,郑某当场给付劳动报酬8000元,下余9000元于2015年5月31日前付清,案件成功化解。该院还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导,由院党组成员深入各个业务庭,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包案到人,强化督导,确保快审、快执、快结。我院还积极向县委汇报,取得了县委的支持。县委书记李巨峰在有关会议上要求,各职能单位要对拖欠农民工报酬的施工单位在工程承包、税费征收等方面严格审查,并全力配合法院依法办案。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及“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立案庭接到诉状后,当即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工到庭口头起诉的,代他们书写诉状。案件当日流转到业务庭,要求当日送达、当日排期。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起诉的,实施司法救助,对其诉讼费依法缓、减、免,保障其诉讼权利。

    三是执行迅速有力。对于此类案件由执行局统一建立台账,各执行庭负责人牵头,逐案分析案情,制定解决方案,同时对此类案件在人力、物力上予以倾斜。积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银行、国土、房管、车管、工商等多个部门进行协调,以便获取执行线索促进执结。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用人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便及时、妥善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干警进辖区工地零距离接触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发放《农民工维权明白卡》500余份,解答疑难60余人次。通过开展下乡送法、驻村法官大走访等活动,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告知如何收集证据、举证等专业问题,全面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同时,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手机报等平台设置活动专栏,加强与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络,通过一些典型案件的宣传,全面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扩大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王冠朝    

文章出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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