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工地意外身亡,家属悲愤之下在死者棺材上写上包工头名字,包工头熊某遂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将死者家属告上法庭。近日,原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2013年,包工头熊某组织十余名农民工在工地上干活,施工中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导致一农民工死亡。尽管熊某事后出具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死者料理后事,死者妻子尹某还是因丈夫之死精神上备受打击。于是,丈夫出殡前晚,极度悲伤的她在棺材上写上了渗人的“熊某死不瞑目”等字样。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尹某突然失去完整家庭,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虽存在过错,但情有可原。且其亲属最终抹去了字迹,及时停止侵害,在后果上,并没有给熊某的名誉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对熊某的精神损失赔偿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