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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帮助公众“接近正义”

  发布时间:2015-03-13 10:34:46


最高法院长周强作法院工作报告前两天,最高法召开发布会,首次以中英双语的形式对外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区法院实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公布裁判文书达629万余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未结案件2149万余件,被执行人信息2789万余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1930万余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894906人次。

  这些数据既显示了全国法院对司法公开所做的努力,也展示法院系统将公开进行到底,将司法权力置于阳光之下的决心。毫无疑问,公开越到位,群众就越满意。就这些实实在在的数据而言,不得不为全国法院点个赞。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司法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一直遭受着一定程度的社会压力,而改变这一切的开端就在于公开。公开使得误解和猜忌得以消除,并倒逼各级法院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坚持两手抓——即一手以个案公正来加快提升司法公信,一手以信息公开来满足民众的知情需求。尤其是在当前法院系统还屡受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的不当干扰的情况下,全面、及时、充分的信息公开其实也是抵抗外来干扰的不二法器。在此意义上说,审判机关能够主动晒出数据,接收监督实在是明智的做法。能够坚决果断地大手笔推进司法公开进程,最高法院的顶层设计者们确实也是蛮拼的。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国法院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展示了人民法院以全方位公开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脚步正一步步坚定地向公众走来,无论在公开内容,还是在公开形式上,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都呈现出一派全新气象。公开是压力也是动力。越公开,给法院带来的压力越大,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倒逼法院和法官去努力做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基于这些认识,法院着力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必须承认,这是我国法院系统在司法公开理念转型上的巨大进步。

  司法公开不是盲目公开,应当依法、有序、有度,严格遵循司法规律。既要防止各取所需的选择性公开和随心所欲的无序公开,也要避免违背司法规律的过度公开。在强调司法公开的同时,也要重视保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权进行适当的保护,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

  法院是公平正义的象征,而最高法院为司法公开搭建的诸多平台,正是让社会公众“接近正义”的坦途。行走在这样的道路上,社会公众实现正义的脚步会走得越发坚实有力。

责任编辑:王冠朝    

文章出处: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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