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这是原阳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句座右铭。在庭长娄茜霞同志的带领下,全庭干警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投身于刑事审判工作中,他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铁案"原则,将案件质量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灵魂,稳、准、狠、快地打击了严重危害我县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所审理的案件做到了法定期限内审结率、符合法定程序率、适用法律准确率均为100%,并无一引发当事人上访缠诉和矛盾激化案件,最大限度的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的有机统一。他们以其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和突出的工作实绩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一、 政治坚定,同心同德,服务意识强
这个小集体个体合格、整体合拍,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他们个个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审判工作实践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以学习型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身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能够树立审判工作是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办案指导思想,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严肃执法意识,用法律手段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在履行法官职责时,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能够做到公正司法、勤勉敬业、廉洁奉公。
在2008年开展的学习十七大精神,"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干警的自我约束意识增强,维护自身形象意识提高,工作作风转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公正执法、廉洁办案,自觉拒吃请、拒收礼,对群众不理解的情形,耐心解释、说服,不与群众发生冲突,从而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狠抓案件质量,推动严打整治斗争;坚持快、准"并举,维护法律尊严,体现公正高效。
审判工作中,刑庭干警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把审判质量关,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35件353人,审结率达100%。全年实现了无一件冤假错案,无一件超期羁押案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做到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层层把关制,对重大疑难、涉法涉诉案件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且还建立了裁判文书的审核校对制度,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为准确、及时、有效地惩罚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审判及时,结果公正,使严打斗争在审判阶段真正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该庭对公诉案件实行"四个当天",即:当天审查立案、当天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当天指定案件承办人,办案期限明显缩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平均为17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期限为9天。在加快办案速度的同时,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坚决杜绝急功近利的做法,没有因为强调案件质量而省略必要的程序和质量保障环节,所审结案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适用法律准确率、符合法定程序率均为100%。
不断加大对性质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7人,集中力量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审判活动,共审结涉及"两抢一盗"案件91件160人,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今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刑庭继续突出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打击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合同诈骗等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贪污、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此外,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审理了一些新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庭审结的袁建垒盗窃一案,因其多次入室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遂以盗窃罪对其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王金柱强奸一案,王金柱以钱财为诱饵多次强奸三名幼女,社会危害极大,即以强奸罪对其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所包的涉法涉诉案件,不论是否属于本院审判的范围,刑庭干警都不分节假日、工作日,不辞辛劳的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讲政策、讲法律,让他们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反映问题,对所提出的正当理由,积极与县市领导协调,使那些上访、信访户心服口服,为党的十七大的顺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该庭在刑事审判中还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在从严制裁的同时,还注意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及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失足少年注重教育感化,对那些社会危害小、影响不大并有自首、立功及悔罪表现的偶犯、初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确有悔改表现,依法符合缓刑条件的则判处缓刑,积极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争取更佳的预防效果。同时加强对缓刑犯的帮教工作,促使他们彻底与违法犯罪行为决裂,走上遵纪守法的道路。
四、强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该庭积极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使调解率达97%以上,为原阳的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郭洪文、张志刚两名同志在办理被告人李清芬和被告人杨成林故意伤害案时,为了不让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杜绝涉法上访事件发生,二人不厌其烦的一次次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使这两件在公安局、检察院无人敢沾、无人敢惹的棘手案件,在法院得到成功调解,身患小儿麻痹症的胡宗胜表示,今后不再来法院吵闹,也不再让其媳妇背着四处去上访了。
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刑庭将严打与整治相结合,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突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特点,做到审前阶段法制教育,庭审阶段认罪教育,宣判阶段服法教育,改造阶段悔过自新教育的"四个环节教育,同时坚持按照罪刑法定、罪罚相当和宽严相济的原则,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
五、搞好普法宣传,服务审判工作
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刑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完成国家级宣传报道2篇,省级5篇,市级16篇。另外还组织干警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讲座4次,对判处缓、管、免人员上法制课2次,回访判处缓刑人员2次,到农村进行普法宣传2次,宣传了法律,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强化大众的法律意识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路漫漫其修元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原阳法院刑事审判庭这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值得信赖的法官队伍,面对所取得的成绩,没有丝毫的骄傲自满和松懈思想,清醒的认识到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肩上的担子依然很重,他们决心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迎接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