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二庭顶炎日执行案件
作者:闫智峰 李鹏 发布时间:2015-07-30 09:09:12
7月28日上午,执行局二庭庭长李秀岭带领执行员李鹏等人顶着炎日来到路寨乡王村执行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
权利人杨彦利于2015年6月18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其本人及女儿王琪钰在原告村的3亩责任田。7月23日向被执行人王照兵送达执行令后,执行人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7月28日双方达成共识,被执行人王照兵自愿将3亩责任田交付给申请人杨彦利。
责任编辑:王冠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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